【检察长谈“三个规定”】以统筹“四抓”让落实 “三个规定”成为行动自觉
2015年3月,中央先后印发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等“三个规定”。
“三个规定”相互补充,互为一体,共同斩断影响公正司法的各种内外部干扰,形成全方位、立体式制度体系,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“围猎”,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,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,是从源头上防止“关系案、人情案、金钱案”的治本之策,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,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一分部署,九分落实”。“三个规定”出台后,贯彻落实情况一度不容乐观,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中不断暴露出违规干预司法和过问案件,以及与当事人不正当来往等突出问题。部分办案人员心理上有顾虑、标准上难把握、填报上不积极,畏难情绪普遍存在,一些单位长期存在“零报告”现象。2019年8月,最高检印发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,2020年11月27日,中央政法委、中纪委机关、国家监委联合印发《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工作意见》,今年1月6日,省委政法委等也印发《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推动“三个规定”落细落实。安康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,多措并举,结合工作实际,以统筹“四抓”为抓手,狠抓“三个规定”落实,推动填报“三个规定”由被动填报向主动填报转变,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。
一、抓实理论学习,强化思想自觉
一是深入学习领会。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“三个规定”作为中心组必学内容,多次组织专题学习,原原本本学习“三个规定”要求和最高检《实施办法》、中政委等《工作意见》和省政法委等《实施意见》精神,并开展集中研讨。要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先学一步、多学一点、深学一层,自上而下,做出表率。各分管领导组织干警将“三个规定”学习与日常业务学习有机融合,各支部将“三个规定”列入学习重要内容,常学习强调,常入脑入心。
二是营造学习氛围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,两级院将“三个规定”列入学习教育必学篇目,组织干警认真学习,摘抄读书笔记。举办警示教育暨“三个规定”专题学习,组织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干警在市县院举办“三个规定”及重大事项填报知识讲座,印发“三个规定”及重大事项填报应知应会知识手册,抓实了“三个规定”的学习和领会,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。
二、抓好机制完善,夯实制度保障
两级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,着力完善制度机制,推动“三个规定”要求落地落实。
一是建立记录通报追究机制。两级院按照“三个规定”要求,建立了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,明确工作要求,规范工作程序,强化责任追究,把制度要求落到实处。
二是建立约谈督促机制。结合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要求,将适时研究制定约谈督促办法,由检务督察部门对执行“三个规定”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察检查,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提醒,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督促;对违反“三个规定”构成违纪的,运用“四种形态”严肃处理。
三是完善考核约束机制。有效运用考核指挥棒,把检察人员执行“三个规定”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检察办案绩效考核,作为工作考核和干部评优评先、提拔使用、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助推“三个规定”落地落实。
三、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形成“头雁效应”
火车跑得快,全靠车头带。
一是消除思想顾虑。邀请省院检务督察部领导来院授课,对填报中的疑难和困惑进行辅导解答,让干警充分认识到“三个规定”是执法办案的“保护伞”,是检察干警的“护身符”,是防止被“围猎”的“防火墙”,消除疑惑、打消顾虑。先后组织学习培训14次,参学干警560余人次。
二是紧盯“关键少数”。把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纳入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,要求明确责任,从自身做起,主动记录填报,形成“头雁效应”,为记录填报做出示范和表率。一季度两级院班子成员共填报“三个规定”事项16件,其中检察长填报5件。
三是紧盯关键岗位。要求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,紧盯执法办案各环节,对发现的违规干预、插手办案和过问案件,以及与当事人不正当来往等全面记录、及时填报。重视员额检察官记录填报工作,将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纳入业绩考评,对检察官在执法办案中未如实记录报告的,相关案件不得计入考评,并按规定追究员额检察官责任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,两级院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分别填报“三个规定”事项17件和27件。
四、抓严执纪问责,倒逼责任落实
在抓好正面引导的同时,两级院不断强化检务督察,倒逼填报责任落实。
一是严明填报纪律。着力纠正认识偏差,要求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填报“三个规定”不是记“黑账”,是应当自觉遵守的工作纪律,也是检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合格的“试金石”,树立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和不如实记录一律追责的鲜明导向。对不如实记录、隐瞒不报和案件倒查暴露出来的违反“三个规定”问题,直面问题不遮掩、严肃处理不护短,做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。目前已党纪处分2人,政务处分1人,降级1人,通报10人,提醒谈话8人。
二是抓实以案促改。以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为抓手,对发生在身边的违反“三个规定”典型案例以案明鉴、以案明纪,通过在民主生活会、干警大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对照查摆,谈认识、找差距、抓整改,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让干警自觉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
我们将以此次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,认真抓实“三个规定”执行不到位顽瘴痼疾各项整治任务,再深入学习、再细化措施、再狠抓落实,让“三个规定”成为执法办案的纪律红线,让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成为检察干警的行动自觉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
来源:安康市人民检察院
编辑:段秀娇 校对:胡安辉 审核:祝长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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